| 一、志愿服务工作内容与范围
充分发挥主动性、积极性与创新性,开展符合红十字会宗旨和工作原则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。活动可以涉及以下范围:
(一)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志愿服务
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,各校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应在校方统一领导下,积极参与以下活动:
1.健康监测。协助校方对师生进行体温监测、健康随访、登记核查等。在专业医务人员指导下,辅助参与校内临时隔离观察点的服务工作。
2.环境整治。参与校园重点区域消杀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。协助对教室、宿舍、图书馆等公共区域进行定期消毒。提供防疫防护物资的运送、配给、分发等服务。
3.宣传教育。采取线上线下联动方式,开展科普知识、文明生活方式、政策法规的宣传。重点利用微信、微博、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推广疫情防控知识和政策解读。
4.心理疏导。协助心理老师对留观人员进行心理疏导,可通过微信、电话等形式谈心交流,发挥同伴教育优势,掌握情绪波动学生心理需求,缓解安抚烦躁情绪。
(二)开展日常志愿服务
在校园内外,积极开展健康促进、人道理念传播、扶危济困等志愿服务活动。尤其是针对易受损人群提供红十字特色志愿服务,倡导保护人的生命与尊严的理念,涵养道德品质,引领社会风尚。志愿服务可涵盖以下方面:
1.健康促进。积极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、防灾避险知识技能教育,开展预防艾滋病等健康教育活动。倡导无偿献血、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、造血干细胞捐献活动。协助校方开展院前急救、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大型社会活动及赛事保障,提升大学生应急救护与健康安全能力。
2.扶危济困。积极参与校方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,深入社区、中小学校、养老院、特殊学校或重点高危行业,针对易受损人群现实需求提供志愿服务,增强社区恢复力,促进大学生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。
3.理念传播。广泛开展青春善言行、开展具有红十字特色的文化节、主题竞赛等活动,发挥
校园媒体、网络平台、第二课堂等宣传阵地作用,将红十字精神传播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深度融合。
二、红十字志愿者基本条件:
1.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》、《中国红十字会章程》以及我市有关红十字会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;
2.奉行人道、博爱、奉献的红十字精神,根据个人愿望和条件参加红十字会组织的志愿服务项目;
3.年满十八周岁,具备与红十字志愿服务项目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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