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2年8月13日经红桥区教育局批准成立了红桥区第十幼儿园。从单位成立后,在上级的领导下,红桥十幼始终正常工作。红桥区第十幼儿园隶属于红桥区教委领导下的幼儿教育机构,是属于全民所有制性质。其主要职能:幼儿园是对三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,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,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。